8月22日,市阳光公证处办结一起船舶相关状况和设备运行情况的保全证据公证,为远在福建的船东提供了化解买卖纠纷及申请国际仲裁的证据。
福建某海运公司将所属一艘船舶卖给国外公司后,对方以船舶的压缩机等存在问题为由拒绝履约。福建公司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与国外公司进行交涉并准备申请国际仲裁,急需提供船舶状况的相关证据。于是,该公司于8月11日致电市阳光公证处提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申请。
考虑到船舶抛锚期间各项开支和费用不菲,市阳光公证处急事急办,立即与船方人员取得联系,迅速制定保全证据公证的具体流程和细节。当天中午,3名公证人员“滴滴打船”赶赴盘峙岛某船厂,登上烈日炙烤下的标的船舶,爬上三四层楼高的驾驶室,在滚烫的甲板和闷热的机舱内固定各类证据,历时4小时完成了对船舶现状和船上压缩机、冷却海水泵、发电机组等关键设备工作状况的保全证据。后期对现场拍摄的253张照片、17个视频的进行了细化整理、排序、装订后,于8月22日出具了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