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一家渔业服务公司带着一批来自印尼的合作伙伴来到市阳光公证处签署合同并办理公证。印尼女士带来的浓郁香水味和象征着宗教信仰的包头巾,给办证大厅平添了异国风情。
据悉,我市这家渔业服务公司要在印尼招募一批外籍船员,与四家印尼劳务公司分别签订了《渔业船员雇佣代理协议》,届时将由印尼方根据要求招募并提供外籍船员。
印尼方要求,我市渔业服务公司在签订《渔业船员雇佣代理协议》时,需要办理签名、印鉴公证。这种严谨态度,值得点个赞。做生意,尤其是跨国生意,就是要强化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做到环环紧扣万无一失。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上的签字、印鉴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这在涉外公证中有着广泛应用。许多企业在海外开展业务时需要使用到公章、合同章等印鉴,大多需要经过公证之后才能被认可。此外,在与国外企业的合作中,公证过的印鉴也可以起到保障作用,增强双方合作的信任度和可靠性。
公证员通过对双方代表人的询问、了解,确认了我市这家渔业服务公司与印尼公司签订协议的真实性,并对双方提供的英文本《渔业船员雇佣代理协议》进行了详细审查,认为其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于是为其办理了签名、印鉴公证。双方代表人在公证员的见证下于协议上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公证处随后出具中英双语公证书。
自今年1月8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正式实行优化移民管理政策八项措施,涉外船员出入境手续办理实现“即来即办”,大大便利了国内渔业、船务等企业对外合作。而公证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职能作用,既可以成为相关信用类文书真实性的证明者,又可以成为相关文书形成、签名、签署日期、签署地点等法律要素的亲历者和见证者,为企业跨国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公证小贴士
远洋渔业具有作业周期长、行情变化快,参与主体多、安全风险大等特点,容易引发各类纠纷,进而影响生产秩序和行业发展。最近几年,随着外籍船员比重的增加,涉外纠纷也有增多趋势,主要有船员劳务合同纠纷、船舶挂靠合同纠纷、海上人身损害纠纷。
针对以上远洋渔业纠纷,舟山市阳光公证处公证处立足于防,注重超前介入合同层公证,通过明晰各方责任、强化法律保障来定分止争。
一是赋强劳务合同公证。充分考虑远洋作业的特殊性,引导远洋渔业行业规范劳务合同,在合同中秉持人身权益高于财产权益的原则,明确劳资、人身损害条款,倡导对合同赋予公证强制执行效力,增强合同各方的履约意识,避免劳动纠纷发生。
二是推行船舶挂靠公证。我国民商事法律并未明确界定船舶挂靠的法律性质,部分案件中挂靠行为被认定为表见代理,但更多的是被认定为借名行为。通过公证方式规范船舶挂靠行为,有利于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
三是参与远洋纠纷调解。融入社会综合治理格局,轮驻调解中心,发挥公证调解手段,快速、高效地解决涉及远洋渔业劳务纠纷等相关矛盾,帮助船方与远洋渔业行业从业者规避重大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