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安先生、江女士夫妇特地将一面印有“阳光公证 服务暖心”的锦旗赠送给我处公证人员以表示感谢。
今年6月中旬,两名当事人向我处申办委托公证,以便处分其在外省的一套房产。公证人员热情接待了当事人,并仔细询问该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后获悉,两名当事人长期在舟山居住,现阶段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打算把他们在外省的一套房产委托当地的一位近亲属出售,但是该房产有按揭贷款尚未还清,而且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地在外省,他们与受托人的户籍因发生多次变动而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当事人还未满足办理委托公证的相关要求,承办公证人员耐心地解答咨询,帮他们想办法补强相关证明材料,并分两步走为他们办理了公证,先办理委托解除抵押登记等公证手续,待解押证明一传过来,公证人员马上进行相关核实工作,并加班加点、依法依规地帮当事人再办理了委托出售的公证手续并邮寄送达公证书。
安先生激动地说:“我们咨询了老家那边的有关部门,他们讲需要一段时间,那我们实在等不及啊,没想到舟山这边办事真是方便高效暖心!公证当天受理当天出证,办证人员还是中午饿着肚子加班帮我们办理的,‘最多跑一次’就是便民”,真的是很感谢公证人员!”为此,安先生、江女士夫妇特地从外岛赶来,向我处送上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