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处行业行风建设,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升公证服务水平,根据全省公证执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有关要求,浙江省舟山市阳光公证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一批行风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方式
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选聘行风监督员3名。
二、选聘条件
1.年满22周岁、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法治观念;
3.了解公证行业相关工作,关心支持公证事业发展;
4.联系群众面广,能体察社情民意,善于收集和反映群众呼声;
5.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发表意见;
6.以下几类人员优先聘用: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书使用的单位人员,企业负责人,社区工作者,主流媒体记者,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行风监督员选聘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填写《浙江省舟山市阳光公证处行风监督员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到浙江省舟山市阳光公证处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6日至10日(本周四至下周一08:00-11:30,14:00-17:00)。
(二)审核
浙江省舟山市阳光公证处将组织人员依据选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核实,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聘用
浙江省舟山市阳光公证处对审查确定的拟聘用行风监督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浙江省舟山市阳光公证处颁发聘书并进行公告。
四、公证行业行风监督员的权利
1.参与公证行业事关行风监督工作的会议;
2.参与公证行业事关行风监督工作的调研、交流、宣传等活动;
3.获得公证行业相关文件和信息简报等资料;
4.随时到公证机构明查暗访的监督权利。
五、公证行业行风监督员的职责
1.及时反映、传递我处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中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情况;
2.及时反映、传递对我处公证管理工作和加强公证行业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积极提供我县公证行业行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力所能及地做好宣传工作。
六、其他事项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浙江省舟山市阳光公证处行业建设,针对发现和感受到的公证员、公证机构在日常执业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服务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茜,电话:0580-2047301,电子邮箱:zsyggz@163.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北路50号浙江省舟山市阳光处
浙江省舟山市阳光公证处
2021年5月6日
附件预览:
浙江省舟山市阳光公证处行风监督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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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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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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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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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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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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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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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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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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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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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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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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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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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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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意 见 |
本人同意参加公证行风监督员选聘,如果当选公证行风监督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公证行风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提岀监督建议,完成行风监督任务。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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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舟山市阳光 公证处 审 查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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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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