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阳光信息 > 公证动态

建设部规定房屋登记须中文姓名 迎来外国人姓名公证潮
发布时间:2008/12/16 0:00:00

文章来源:四川新闻网       2008-12-16

 

不久前,美国人Tom(化名)来到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做了个看似简单却必不可少的公证。他公证自己的中文名字为孔龙。原来,根据国家建设部从今年71日起开始实施的《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房屋登记者必须使用中文姓名。

据了解,在这之前,Tom并没有起过中文名字。由于时间紧急,他索性在公证现场起了个中文名字:孔龙。“我知道你们伟大的儒学家孔子,龙又是中国一个象征。”Tom解释道,这个中文名字可谓原汁原味。于是,公证处立即为他出具了一份公证书,写明:孔龙是Tom的中文姓名。

  “公证后,他的中文姓名就跟着房子走了。”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71至今,已经为美国、法国、马来西亚等国际友人做了10起这种姓名公证了。除了给自己起名为“孔龙”的Tom外,一名法国人也给自己取名“孔繁文”。“他们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孔子。”工作人员笑称。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浙江省舟山市阳光公证处 © Copyright 2009 - 2020. zsgzc.cn.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09053557号-1
浙公网安备 33090202000371号 地址:定海区环城北路50号(海山公园东侧100米) 邮编:316000
新城地址:临城新区翁山路416号中浪国际大厦C座17楼 | 普陀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11号东港财富中心A座701室
定海电话:0580—2022639、2022437、2047301、2608423 传真:0580—2022639、2229426
临城电话:0580-2023851、2660241传真0580-2023852。普陀:0580-3820680、3312187 传真:0580-306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