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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赠与公证须知
发布时间:2009/3/12 0:00:00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及其复印件;
   2、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和清单;
   3、赠与财产无争议、无用作担保的证明;
   4、赠与的财产属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共有人是夫妻关系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赠与书或受赠书或赠与合同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当事人应亲自办理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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