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阳光公证处:
我单位XXX申请赴XX国探亲(或定居、工作、留学....如果申请人已离境,要注明离境的时间)现介绍到你处办理公证并提供如下证明:
1、出生证明:
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X区(或县)出生。XXX的生父是XXX(曾用名或又名),生母是XXX(曾用名或又名)。
2、婚姻状况证明:
⑴ 结婚证明:
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与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X区(或县)登记结婚。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根据您所申请的公证事项提供相应的证明信:
⑵ 夫妻关系证明:
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与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系夫妻关系。
⑶ 未婚证明(仅限于二OO三年十月一日前从未结婚和至今未达到法定婚龄者办理):
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X市X区或县X街道X新村X幢X室)至X年X月X日止未曾登记结婚。
已离境者: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原住X市X区或县X街道X新村X幢X室)至X年X月X日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登记结婚。
⑷ 丧偶、离婚后未再婚证明(仅限于二OO三年十月一日前未再婚者办理):
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与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X区(或县)登记结婚, X年X月X日在X省X市X区(或县)经XX部门登记(或调解、判决)离婚。(XXX于X年X月因何原因在何地死亡),XXX至X年X月X日未再登记结婚。
3、工作经历证明:
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至X年X月在XX单位(应写明全称)从事何种工作,任XX(职称或职务)。
4、在职证明:
(注:需要同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在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同上,“在职证明”格式为:标题“在职证明”,内容同“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信左下角贴本人免冠近照一张,照片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证明信右下角盖单位行政公章。
5、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或原住X市X区或县X街道X新村X幢X室)至X年X月X日止(已离境者请注明至X年X月X日离境之日止)在中国居住期间没有受过刑事处分。
6、域外亲属关系证明:
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X市X区或县X街道X新村X幢X室)是居住在XX国 XX市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的XX(相互关系)。
7、亲属关系证明:
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址)的配偶是XXX(曾用名或又名,出生年月日,现住址),子(或女)是XXX(曾用名或又名,出生年月日,现住址),父亲是XXX(曾用名或又名,出生年月日,现住址),母亲是XXX(曾用名或又名,出生年月日,现住址),哥哥是XXX(曾用名或又名,出生年月日,现住址),弟弟是XXX(曾用名或又名,出生年月日,现住址),妹妹是XXX(曾用名或又名,出生年月日,现住址)。
8、国籍证明:
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或原户籍地在XX县XX乡、镇XX村)具有中国国籍。
9、年收入证明:
兹证明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址)XX年个人税前年收入为人民币XXXX元。其个人所得税已由本单位代扣代缴。
(XXX免冠二寸照片)
10、学历证明:
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入XX大学XX系XX专业学习,学制X年,于X年X月X日毕业。
11、在校证明:
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入XX学校XX系(高中等)学习,学制X年,现在是X年级学生。
12、曾用名、别名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的曾用名(别名)是XXX。
13、死亡证明:
XXX(曾用名或又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生前住X省X市X区、县X乡、镇X村或X街道X新村X幢X室)于X年X月X日在X地点因X(死因)死亡。
14、离(退)休证明:
兹证明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省X市X区(县)X街X号,于X年X月X日从XXXX(原工作单位全称)离休(或退休、退职)。
XXXX(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印章)
开信人:
XXXX年X月X日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