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处受理了一起《海事声明》公证。申请人是一名韩国船长,公证员在与其谈话中了解到:其驾驶的运输船于2013年3月14日从印度尼西亚装载货物出发往台州方向行驶,途中(3月17日)因船体发生故障而遭遇搁浅,船长在发现损坏事实后,立即向代理方转告其发现的损坏情况,同时起草《海事声明》,在抵达舟山港后马上奔赴公证处进行公证,作为日后保险索赔的重要依据。
我处姜萍主任及时受理了船长的公证申请,并立即安排专人为他办理公证。公证员及翻译人员在审核了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后,详细地向他讲述了办证流程、所需证件等相关问题。另外,了解到该船长在舟山人地生疏,且要往来六横、交通不便的困难后,我处人员在最短时间内为他出具了公证书。对于公证处为其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办证时间,这位船长很感激,连说“Thank you!”
我处及时提供公证服务,解决当事人办证的燃眉之急,公证员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均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称赞。(袁佳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