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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为舟山海域采砂业转产整顿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发布时间:2011/10/15 0: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赵洪祝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尽量减少采砂船船东的经济损失,降低海上执法和管理成本,最终实现全面禁止海砂开采,舟山市政府决定开展舟山海域采砂业转产整顿工作。为保障转产整顿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管理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转产整顿工作小组,帮助指导和协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处及时、积极介入,全程参与本次转产整顿,围绕公证质量、社会效益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本次舟山海域采砂业转产整顿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海砂是重要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海砂矿产资源,对我省沿海及海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部分海域存在较严重的非法采砂活动,造成海砂资源大量流失,还对海洋生态环境、海上航行、港口安全及渔业资源等造成了严重影响和危害。因此,必须整顿海砂开采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海砂的行为,规范海砂开采活动,建立海砂开采管理的长效机制,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海砂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我处自接受本次“舟山海域采砂业转产整顿工作”的任务后,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处务会议研究、讨论,并且克服了公证处人员少、业务忙的困难,指定经验丰富的公证员专人办理,作为工作组成员进驻瑞昌公司,从参与采砂公司主要领导人员会议、部署各自工作职责,到对116艘采砂船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到最后有关承诺书和协议的起草和签订,全程参与,一丝不苟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116艘采砂船的船名、船籍、船东、详细的股东组成、有关证件、证书等逐一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将承诺书的内容及法律意义详细地告知各船东,确保其自愿签订。为了使承诺书的签订及时、有序进行,我处公证人员勤勉尽责,利用国庆假期,将办证所需的材料齐全规范、整理有序,按照本次转产整顿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细化工作。在承诺书的签订阶段,我处指派4名公证人员进驻瑞昌公司集中办理,历时4天,116艘采砂船148位船东提供公证服务,出具107份承诺书公证,为本次“舟山海域采砂业转产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我处对本次“舟山海域采砂业转产整顿工作”的参与,既体现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公证机构职能的重视,也体现了广大公众对公证公信力的认可和需求。每个船东都与公证人员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交流,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公证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公证公信力,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交口称赞。(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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