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船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在台湾设立办事处,在台湾地区从事经济活动,前来我处申请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税务登记证、股东会决议、授权书、委托书等一系列公证手续。这是我市第一家赴台湾省办实业的企业,四月底,该公司有关负责人一行将陪同省、市有关领导赴台湾省举行揭牌仪式,在不到一个月内的时间,公司的所有预备工作都要到位,因时间紧急,请求我处能尽快出证。
我处受理该公证业务后,及时审查了该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对于不符合格式要求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逐一予以说明且进行了修改,并向省厅汇报、请示,在该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了上述所有的公证手续。对此,该公司负责人非常感激:“阳光公证处确实是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而且认真负责,着实为我们公司办成了一件大事,我们也学到了一定的法律常识”。
在“十二五”总体经济战略目标的指导下,我市为了着力打响舟山海洋经济品牌,不遗余力发展海洋经济。我处为舟山市第一家赴台湾办实业的企业提供快捷、优质服务是我们公证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