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房屋流转、抵押数量的不断增加,与此相关的委托书公证量也急剧扩大。委托书公证业务量从2007年的242件增加到2008年的513件,创历史新高。在2008年办理的委托书公证项目中,因售房前来办理委托书公证280多件,约占54 %。据公证人员介绍:“近几年,市民的公证意识逐渐增强,前来办理委托书公证的人数逐年增加。委托书公证在抵押、银行贷款、房屋买卖、股权转让等领域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办理委托书公证以后,再去办理房屋买卖、贷款等相关手续时既可以省掉很多麻烦,又有法律保障。”
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为了避免存在虚假的委托行为,公证人员都认真仔细核对当事人的身份,查验当事人身份证的真伪,并对委托人进行电脑摄像,打印存档。严格按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办理,严把公证质量关,杜绝错证的发生。在新的一年里,市阳光公证处将继续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新的服务、新的面貌使我处公证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袁佳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