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赵光君厅长到舟山市阳光公证处调研指导工作(图)
发布时间:2008/12/2 0:00:00
11月29日下午,省司法厅赵光君厅长一行在市司法局领导的陪同下,来到我处调研指导工作。赵厅长对公证处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了充分肯定,对我处更名后井然有序的办证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认可。他强调,舟山市阳光公证处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公证处,是一种鼓励,是一种鞭策,更是一种压力,要以先进的标准要求自己,把公证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最后,赵厅长提出,要及时跟进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公证,预防化解项目投资中的各类法律纠纷;要努力摒弃因循守旧、墨守陈规的思维定势和“自我封闭、自我循环、自拉自唱”的工作状态,要在继续履行好维稳职能的同时,积极参与、融入到经济建设主战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促进维稳职能的更好发挥。(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