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阳光公证处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按照省厅《关于做好公证服务保障民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逐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处已为低保户、残疾人及其他经济困难者提供法律援助10件,减免公证费近万元。同时,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和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来公证处的申请人提供上门办证服务,今年以来,已提供上门办证50多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周旻良)